| 合規解讀 |
一文讀懂IATA-DGR第67版的新變化
來源:合規化學 點擊數:603
《危險品規則》(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簡稱DGR)是由國際民用航空協會(IATA)制定的一項關于危險貨物航空運輸的技術法規,航空公司依照DGR規定進行貨物空運管理,是企業空運運輸時需要遵守的合規要求。
圖1 《危險品規則》(DGR)
DGR每年更新一次,近期IATA發布了DGR第67修訂版修訂內容概要,該版本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次修訂大多數與UN TDG第24版修訂內容保持一致,本期小編就帶領大家快速了解重要修訂變化。
一、分類修訂
(一)新增具有能量特性的有機物質分類的指南和流程圖
參照TDG第24修訂版,對于一些含有可能爆炸或自反應基團的物質增加分類說明,給出分類建議。
(二)新增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分類
參照TDG第24修訂版,引入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
圖2 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
此修訂考慮到混合電池按照一定比例,通過電路排列連接實現協同工作,從而實現取長補短,兼顧鋰離子電池高能量密度與鈉離子電池低溫適應性的優勢,預計將在汽車和儲能行業獲得廣泛應用,故提出了分類修訂。
該混合電池有于整體性質與鋰離子電池接近,故分類整體都應按照鋰離子電池分類劃分。
圖3 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分類條目劃分
(三)更新有機過氧化物清單
DGR將參照TDG第24修訂版更新有機過氧化物清單,新增關于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系列的有機過氧化物分類清單。
DGR第67修訂版將新增附錄H,在附錄H里會詳細列出基于TDG第24修訂版修訂內容以及ICAO危險品專家組已同意納入2027–2028年版《技術細則》的變更。以上分類修訂會在附錄H里說明。有關TDG第24修訂版修訂詳細解讀可參見合規化學歷史文章《聯合國TDG第24修訂版有哪些技術修訂?》。
二、條目修訂
(一)UN3166條目運輸名稱增加“hybrid”輕體字
UN3166 VEHICLE, flammable gas powered, hybrid
UN3166 VEHICLE, flammable liquid powered, hybrid
考慮到目前現行一些混合動力車會同時包含電池和燃油,故在UN3166 車輛,易燃氣體驅動和易燃液體驅動的運輸名稱后面加上混合動力(hybrid)說明。
圖4 DGR特殊規定A214說明混合動力電車安裝電池
(二)新增條目
參照TDG第24修訂版新增如下條目:
1. 氯苯酚類屬通用條目
▲ UN 3561,Chlorophenols, corrosive, toxic, solid, n.o.s.(氯苯酚類,腐蝕性,毒性,固體,未另列明的);
▲ UN 3562,Chlorophenols, corrosive, solid, n.o.s.(氯苯酚類,腐蝕性,固體,未另列明的);
考慮到氯苯酚類由于分子結構式的差異,危險性不同,不能給予指定的列明運輸條目,故新增以上兩條類屬通用條目。
圖5 不同氯苯酚的危險性不同
2. UN3536條目細分
原UN3536條目指代不明確,現指明是針對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鋰離子電池。同時新增如下兩個UN:
▲ UN 3563,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鋰金屬電池;
▲ UN 3564,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鈉離子電池。
此修訂考慮到鈉離子電池儲能系統的迅速發展,此外也考慮到緊急事故時相關人員可以通過辨識UN條目進而判斷內含的電池種類以便快速啟動應急措施相應方案。故將原有的UN3536 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鋰電池組,鋰離子電池組或鋰金屬電池組條目改成特指鋰離子電池,并新增如上兩個條目。
圖6 安裝在貨運裝置中的電池區分鋰離子、鋰金屬和鈉離子條目
★以上新增的條目將會在附錄H里說明。
三、特殊規定修訂
(一)修訂A26和A103以包括“heating machines”(制熱機器)
由于制熱機器和制冷機工作原理相同,空調既可以制熱也可以制冷。因此UN2857制冷機,含有非易燃、無毒氣體或含有氨溶液(UN 2672)和UN3358 制冷機,裝有易燃無毒液化氣體兩個條目運輸名稱均加上或“heating machines”,相應特殊規定A26和103也增加說明。
圖7 制熱機器和制冷機工作原理一致
(二)新增A236關于磁共振成像儀(MRI)豁免
參照TDG第24修訂版對于含有非易燃無毒氣體的MRI儀器給予運輸上的相關豁免,對于含有非易燃無毒氣體重量不超過12Kg的MRI儀器可以考慮豁免為普貨。
圖8 含有非易燃無毒氣體的MRI
(三)A107,A185,A214和A235(新增)涉及電池修訂
▲ A107(≈301):
針對UN3363 物品中的危險貨物或機器中的危險貨物或儀器中的危險貨物 9類雜項條目修訂特殊規定A107。允許此類貨物含有滿足一定要求的鋰電池,但是不能僅含有鋰電池。如果僅含有鋰電池則視為鋰電池裝在設備中,應考慮UN3481/3191/3552條目。
▲ A185(≈360)和A214(≈388):
明確分類里修訂的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完全充電的車輛應劃入UN3556 以鋰離子電池組為動力的車輛條目運輸。
▲ A235(新增)
A235應約等同TDG法規新增的特殊規定410:明確分類里修訂的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應該劃入鋰離子電池對應的運輸條目,按照鋰離子電池的監管方式監管。
★以上特殊規定變化將會在附錄H里說明。
除此之外A1:刪除危險貨物一覽表中當前未適用的注釋;A199:刪除包含會導致矛盾的句子;A226因原條目于2025年6月30日失效而被刪除。
四、其它修訂
除以上分類和條目方面的修訂,對于DGR特有的一些章節也進行了修訂:
▲ 關于在飛機上運輸危險品的例外情況將予以修訂,新增血液及血液成分用于輸血的例外;
▲ 數據記錄儀的例外情況將擴大到包括某些鈉離子電池,見DGR第1.2.7(i);
▲ 旅客或機組人員攜帶的危險品小節里提出關于在機艙內使用充電寶和備用電池的建議,并對2.3.A表格作出相應修改;
▲ 第9節操作部分:爆炸品隔離要求將基于兼容性組別進行修訂。
五、小結
本期技術解讀,小編為大家分享了DGR第67修訂版重點變化。IATA-DGR本次修訂重點是跟隨TDG第24修訂版的腳步。相關航空運輸行業和企業在電池方面需要重點關注鋰離子-鈉離子混合電池這一新型電池的出現,相關運輸條目和特殊規定會增加該混合電池的說明,此外貨運裝置運輸的電池條目也發生變化。有機過氧化物清單、制熱機器、MRI成像儀等物質或貨物也將在分類方面有所變化。
下次解讀,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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